首页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