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注销手续:

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批准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因解散、破产、倒闭、歇业、合并、分立等原因依法终止的;

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许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