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国家能源局对派出机构实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