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自查制度,报送自查结果。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对自查报告进行抽查。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