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派出机构依法对辖区内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依法取得许可证的情况;

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情况;

依法使用许可证的情况;

遵守国家有关转包或者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规定的情况;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情况;

遵守相关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的情况;

遵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