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一条 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促进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对扶贫、慈善事业捐赠物资的进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