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二十四条 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