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首次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附件1);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身份证明;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注册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在线提交注册申请或者现场递交纸质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示明确上述材料形式要求。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