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条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十条 申请人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执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