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工作管理规定(2012年) 第四条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工作管理规定(201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巡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熟悉考试相关政策; 熟悉考务管理有关规定。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