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 第三章 收托管理 第十二条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收托管理 第十二条 托育机构应当建立收托婴幼儿信息管理制度,及时采集、更新,定期向备案部门报送。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