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0年) 第二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管部门实施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