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2013年) 第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201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