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