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