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15年) 第二条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1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