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承担房地产行业反洗钱自律管理职责,包括:
制定从业机构反洗钱自律管理规范及工作指引;
识别与评估房地产行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发布风险提示并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措施;
指导从业机构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自律规范,提升行业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协调组织从业机构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对从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反洗钱自律管理,对违反本办法和自律规范的从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惩戒;
开展房地产行业反洗钱研究、培训和宣传;
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指导、协调地方有关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开展当地反洗钱自律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授权履行的其他自律管理职责。
地方有关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在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本地区房地产行业反洗钱自律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