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2002年) 3. 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2002年) 3. 3. 加入后3年内 取消地域限制,允许合资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服务(除外资比例不超过50%及设立条件限制外,没有其他限制)。 (二) 非寿险 2.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