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条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民政部门收到全部有效材料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核。 情况复杂的,民政部门可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者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该组织进行实地考察。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