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慈善组织应当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以下内容:

投资遵循的基本原则;

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流程;

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在投资活动中的相关职责;

投资负面清单;

重大投资的标准;

投资风险管控制度;

投资活动中止、终止或者退出机制;

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