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受托人应当在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平台上,发布以下慈善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慈善信托设立情况说明;

信托事务处理情况报告、财产状况报告;

慈善信托变更、终止事由;

备案的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