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 第五十四条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信托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民政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国家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信托活动进行监督,对慈善信托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