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第六章 促进措施 第四十四条 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四十五条 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免计风险资本,免予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 第四十六条 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和出台促进慈善信托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