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第二十九条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第二十九条 受托人应当自己处理慈善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有不得已事由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受托人依法将慈善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对他人处理慈善信托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受托人因依法将慈善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理而向他人支付的报酬,在其信托报酬中列支。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