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第二十八条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于资金信托,应当委托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并且依法开立慈善信托资金专户;对于非资金信托,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保管。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