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2012年) 四、 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2012年) 四、 四、 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 (二)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