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性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防治、科学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指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