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预防和控制 第二十三条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预防和控制 第二十三条 性病患者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性病。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