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性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