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快递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涉嫌发生违法活动的其他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电子数据;

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依法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开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