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安全发展 第三十二条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安全发展 第三十二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安全检查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快递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