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发展保障 第十一条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发展保障 第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城乡设置快件收投服务场所和智能收投设施。 邮政管理部门支持在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中统筹建设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收投服务场所和智能收投设施。 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服务类型和快递服务设施实施分类代码管理。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