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资源,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