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章 快递服务 第十一条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快递服务 第十一条 快递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快递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格式合同条款应当做到公平合理、准确全面,并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