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于2009年9月1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2号公布,2013年4月12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4号、2015年6月24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5号修改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七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