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五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委托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实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有关工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