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2011年) 第九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201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根据申报企业年度经营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等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邮政管理部门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指定栏标注年报标记。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