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加强信用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与考核,不断提升企业信用水平。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在信用建设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