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2020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妥善管理志愿服务记录信息,不得将志愿服务记录信息用于商业目的。

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