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員建設軍人安置暫行辦法(1954年) 2、

2、 需要到當地衞生所、衞生院、醫院門診的,可免繳掛號費,醫療費用由本人負担。對於個別無力負担的,可經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酌予減免,減免的費用,由醫療單位按月報由縣(市)衞生部門彙總向同級民政部門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