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内地与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大陆和台湾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反洗钱工作,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