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提供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事项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律师事务所,是指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