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监督本所律师和辅助人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接受本所监督管理,遵守本所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本所的形象和声誉;

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