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党的建设,具备条件的应当及时成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通过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 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综合性和单项表彰项目,对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法治建设作出突出…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