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建立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料库、诚信档案和信息公示平台,记载律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执业情况和所受处理处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