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征兵工作条例(2023年)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三十三条 征兵工作条例(2023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三十三条 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被批准服现役的,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