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2016年) 四、 职责分工 (五) 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2016年) (五) 四、 职责分工 (五) 协调机制。整合精简过程中,部门内跨领域标准协调问题,由本部门负责;跨部门的协调问题,由相关部门先行协调,协调不一致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必要时提交联席会议协调。地方标准的协调应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的作用。 (四)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