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二条 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经批准从境外引进的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及其繁殖后代、产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记。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