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开奖公证细则(试行)(2004年) 第十七条 开奖公证细则(试行)(2004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公证处可以应有奖活动主办单位的申请,对未发出的彩票或者奖票销毁情况办理公证。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