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2001年) 第九条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200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政策措施和规划,组织重点实施技术示范工程,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建立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技术市场,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